
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发布公告,2026年7月16日在海珠区官洲街道广州国际生物岛山地公园附近水域查获1宗非法捕捞,涉案物品是串联倒须笼,俗称大口笼,共52副。因公告期满无人认领,这批工具已依法没收。
**这是什么网**
大口笼属于串联倒须笼,捕的是“进去出不来”的活。它靠倒须结构让鱼虾只能进不能退,网口连着网口,一沉就是一大串。
和传统地笼比,它拦截范围更大,大小通吃,幼鱼幼虾很难逃脱。对渔业资源而言,这种工具的破坏性不在单次产量,而在赶尽杀绝的作业方式。一次起出52副,已经不是个人偶尔下网的规模。越界就是违法。这类网具成本低、隐蔽性强,一直是执法重点清理的对象。
**为什么在城边**
案发水域靠近生物岛山地公园,属于城市中心区周边水域。城边下水方便、监管相对分散,夜间作业又不易被发现,一些人就把它当成了灰色地带。
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这类工具更是明令禁止。为什么总盯城边?无非是水浅、好收、好藏。可越是这种地方,越容易留下证据,执法巡查一抓一个准,现场取证也方便。说白了,工具越隐蔽,留下的线索反而越多。
**没收怎么走**
整件事的程序也值得了解。执法部门7月20日先发布查获公告,要求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30日内持身份证件、购买凭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。到8月20日公告期满,无人前来,随后依据《渔业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作出没收决定。
公告期10日,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,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程序走得清楚,不留口子。这也提醒做野生货的人,工具一旦被扣,想找人认领都难。
**采购端提醒**
对采购商来说,这类案子最实际的价值,是提醒货源合法性的问题。野生水产品来源能不能追溯,是不是来自禁渔区、有没有使用违禁渔具,直接关系到经营合规。
在水网密集的城市周边产区,采购时要多问几句:货是哪片水域来的、用什么方式捕的、有没有相应收购凭证。别嫌麻烦。来源说不清的货,利润再高也别碰,真被追查到,货算违法所得,人也要担责。
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的野生渔获,即便价格再低也不值得碰。一次查处,轻则货物没收,重则牵连经营责任。账并不划算。水域监管越来越细,侥幸的空间在收窄。把来源核查做在前头,比事后补救划算得多。
实际操作里,还可以让上游提供捕捞水域的说明和收购凭证,留档备查。碰到说不清来路的低价货,多留个心眼。宁可少赚一单,也别把风险引进门,来源干净才卖得安心。
文/三沪小强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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